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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 个体经营者可申请1万元一次性补贴
来源:海口人社 时间:2022-06-23

近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海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为广大高校毕业生留在海口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参考。

《海口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显示,毕业生可通过“海南一卡通”“海南人社”等App办理就业报到,在线登记个人需求信息,也可通过登录“海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需求申请,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根据毕业生需求提供相关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和职业供求信息等服务。

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满足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合同满6个月之日起12个月内等条件可申请招用高校毕业生奖励补贴,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自主创业方面,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首次创办商事主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所创商事主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同时所创办商事主体注册经营地址在海口市辖区,则每个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可申请1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据了解,符合2018年5月13日后到海口就业创业的全日制40岁以下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本科毕业生条件的,可在海口市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标准根据毕业生个人所取得的学历及职称证书情况对应额度给予发放。

与去年相比,今年海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存在以下区别:

  • 将就业见习补贴对象扩大到“中等职业学校所属毕业学年学生、海南省16-24岁未就业青年”。
  • 将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大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补贴时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
  • 将创业补贴对象离校3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扩大到“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
  • 将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保补贴年限从毕业年度扩大到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招用高校毕业生奖励补贴由“按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提高到“按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 创业补贴标准由每个法人6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提高到“给予每个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1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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